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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建筑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2-01 09:00:13 |   作者: www.kaiyuncom

产品详情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5,153,248.20元。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98,849,55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320,965,486.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8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受国际政治和安全形势动荡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承压前行,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持续演化,钢铁行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极其严峻。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下,钢铁市场震荡幅度收窄,均价下移,钢铁行业利润明显收缩。行业详细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钢铁产量同比下降,消费强度有所减弱。2022年,全国累计生产生铁8.64亿吨,同比下降0.80%;生产粗钢10.13亿吨,同比下降2.10%;生产钢材13.40亿吨,同比下降0.80%。房地产行业各项指标持续下降,机械、汽车行业总体保持增长但增幅较小,船舶行业三大造船指标一升两降,主要用钢行业钢材料消费强度下降,全年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9.59亿吨,同比下降3.5%。

  二是钢材出口同比基本持平,进口出现显而易见地下降。2022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6732万吨,同比增长0.9%;累计进口钢材1057万吨,同比下降25.9%,为1993年以来钢材进口的最低水平。受国际市场行情报价较高拉动,中国钢材进出口价格均同比上涨,其中出口均价为1434美元/吨,同比上涨17.7%;进口均价为1617美元/吨,同比上涨23.2%。

  三是钢材市场价格由升转降,燃料成本明显上升。2022年,CSPI中国钢材市场价格综合指数年度平均值为122.78点,同比下降13.55%,总体震荡下行,年末出现企稳回升态势。受全球通胀压力上升、国际大宗商品的价值波动加剧影响,钢铁生产用燃料价格快速上涨。钢协对标挖潜统计数据表明,2022年,对标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粉矿)采购成本同比下降24.16%,炼焦煤采购成本同比上升24.91%,炼铁工序碳素成本首次高于铁素成本,对钢铁企业降本增效形成较大压力。

  四是企业效益同比下降,资产负债率略有提高。2022年,重点统计会员钢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875亿元,同比下降6.35%;实现总利润982亿元,同比下降72.27%;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1.73%,同比上升0.53个百分点。

  (行业信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ind资讯网站)

  2022年1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号),2022年6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6号),两文件提出,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等。两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快速推进钢铁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效益全方面提升,带领企业加大节能提效资产金额的投入、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

  公司具有从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系统,整体装备水平较高。钢材品种主要有中厚板、热轧板卷、冷轧板卷、H型钢、优特钢、热轧带肋钢筋等,是全国著名的中厚板板材、齿轮钢和H型钢生产基地。其中,低合金结构钢热轧H型钢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特优质量奖,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钢热轧宽厚钢板、非调质机械结构钢等7类产品荣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履带用热轧型钢、锚杆用热轧带肋钢筋、保证淬透性结构钢获评中钢协冶金产品实物质量品牌培育“金杯高品质的产品”,公司油气工程用热轧型钢、大型机械装备用高强度中厚钢板连续两届获得“中国钢铁工业产品研究开发市场开拓奖”。公司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机械、造船、轻工、家电等多个重要领域,远销欧美、日本、韩国、中东、东南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板材产品:拥有一条3500mm炉卷生产线mm宽厚板生产线,整体设备和工艺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基本的产品有:碳结钢板、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板、造船及海洋工程用钢板、工程机械用钢板、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钢板、风电用钢板、管线用钢板、建筑结构用钢板、桥梁用钢板、磨具用钢板、耐磨板、耐候板等。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造船、工程机械、石油化学工业、风电、桥梁建筑、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磨具等领域。产品已成功应用到国内有名的公司,并远销欧美、日本、韩国、中东、东南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型钢:拥有国内生产顶级规模、品种规格最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H型钢生产基地,拥有大、中、小、异型钢四条生产线,其设备装备、工艺、自动化控制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备年产300万吨的生产能力。基本的产品有:H型钢、工字钢、槽钢系列以及门架型钢、履带钢、磁悬浮轨排用F型钢、钢板桩等。产品先后被运用到国内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

  优特钢:具备年产260万吨优特钢材能力,是中国特大型特钢企业。基本的产品有:汽车用钢、工程机械用钢、铁路矿山用钢、电站锅炉及石油化学工业用钢、轴承用钢、海洋系泊链及船用锚链用钢等。齿轮钢年销售量保持在70万吨左右,是国内最大的齿轮钢供应企业。

  热轧钢带:公司现在存在一条2050mm连续热轧板带生产线和一条酸洗板生产线。基本的产品有:热轧窄带钢、宽带钢、酸洗卷等三大系列上千个规格,具有较强劲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

  冷轧钢带:公司现在存在一条2030mm冷轧板带生产线,并配套连续退火、连续热镀锌、罩式退火炉等后处理生产线。基本的产品有冷轧和热镀锌深冲/超深冲用钢、汽车用烘烤硬化钢、双相高强钢、低合金高强钢、高强无间隙原子钢、热成型高强钢、QP高强韧淬火配分钢、汽车覆盖件用钢;以及焊丝专用钢、搪瓷用冷轧钢、耐候结构用冷轧钢、焊管专用钢等。产品实现国内主要汽车、家电厂和欧洲、韩国、东南亚、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稳定供货。

  螺纹钢:企业具有四条建材生产线万吨。基本的产品为热轧带肋钢筋、锚杆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精螺纹)、离线热处理锚杆等。产品多次荣获“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冶金行业品质卓越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

  公司针对不一样产品,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板材、型钢、优特钢以直销为主,经销商销售为辅;螺纹钢以经销商销售为主,以直销为辅。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体业务、基本的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并未出现重大变化。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累计生产生铁1,246.71万吨、粗钢1,555.48万吨、商品坯材1,620.1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22.89亿元,总利润15.06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55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在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山东钢铁总部办公楼302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冰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马建春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苗刚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十八项议案,并听取了《关于2022年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及2023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计划的报告》。

  2023年公司基本的产品生产计划为:生铁1,130万吨,粗钢1,641万吨,商品坯材1,700万吨。其中:莱芜分公司生铁340万吨,粗钢691万吨,商品坯材803万吨;日照公司生铁790万吨,粗钢950万吨,商品坯材897万吨。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固定资产资本预算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资本预算总投资额为419,234万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19,394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5,153,248.20元。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98,849,55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320,965,486.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8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2.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能够严格遵守交易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实际,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董事王向东先生、孙日东先生、陈肖鸿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十)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王向东先生、孙日东先生、陈肖鸿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公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企业来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2.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人,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所在岗位确定薪酬;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领取薪酬。上述监事均不额外领取薪酬,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八)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转让码头项目土地、海域使用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公司关联董事王向东先生、孙日东先生、陈肖鸿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转让码头项目土地、海域使用权暨关联交易公告》(2023-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19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在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山钢股份总部3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分别为:高凤娟、罗文军、徐峰、李东祥、高淑军。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5.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98,849,55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320,965,486.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8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人,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所在岗位确定薪酬;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领取薪酬。上述监事均不额外领取薪酬,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5,153,248.20元。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98,849,55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320,965,486.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8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正常经营发展需求及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 2023 年3月 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盈利、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需要和不可或缺的,可以有明显效果地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稳定进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关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9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向东先生、孙日东先生、陈肖鸿先生均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6名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5名独立董事徐金梧先生、汪晋宽先生、王爱国先生、刘冰先生、马建春女士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都同意,就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2.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能够严格遵守交易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实际,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021年11月12日,济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划转给山钢集团,2021年12月29日,山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济钢集团100%股权划转给济南市国资委,济钢集团与本公司及山钢集团不再有股权关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法人的仍认定为关联方。因此,公司2022年与济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继续列入年度关联交易计划。自2023年起,济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另外的关联方均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控制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是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而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7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注册资本111.93亿元。法定代表人侯军,主要营业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施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公司制作的产品和所需设备、原料经营及进出口(涉及经营许可制度的凭证经营);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销售;书、报刊及其他出版物的印刷。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2层、20层,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勇,营业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营业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9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08A单元,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振辉,主要营业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不可以从事信托、金融实物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该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成立于2008年9月,住所为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博,营业范围: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是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间接持有该公司58.41%的股份,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注册资本5.95亿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汉强,营业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5%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鲁中西大街71号,注册资本2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亓俊峰,营业范围:铁矿开采;爆破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铁精粉、铜、钴精粉加工销售,机电制修及安装,地质勘查,电焊条、铁合金加工销售,服装加工,工业用水销售,铁矿石、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回收,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及维修,钢结构、建筑外窗制作安装,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研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矿山工程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安装及销售,钢球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生石灰的生产销售。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沂水县诸葛镇,注册资本74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贵军,营业范围:铁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铁精粉、球团、工程塑料、塑钢门窗、工矿备件、废石、石子、尾砂、机制砂;矿产品;尾矿尾砂资源再利用;机械设施安装(不含特定种类设备);(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运输与修理、印刷、食宿、机械加工与机电设施维修。

  该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地址为淄博市周村区王村宝山工业园,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车连房,主要营业范围:耐火原材料以及制品、普通机械、陶瓷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以上产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件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除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的销售;窑炉的设计、安装、维修。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的35%,成立于2014年3月20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幢号:001)812.813号,注册资本9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贺照第,主要营业范围: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矿石、煤炭、焦炭、水渣、成品钢、废钢的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物流服务。

  该公司是2011年7月份由本公司与澳大利亚Bisalloy Steel Group Limited共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实际所收资本700万美金。法定代表人尉可超,营业范围:钢板的研发、加工与销售(凭环评经营);钢材、铁矿石、铁矿粉、铁合金、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销售;钢材进出口业务。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股东,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友谊大街38号,注册资本513254.59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李洪建,营业范围:对外派遣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球团、焦及焦化产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粒化高炉矿渣粉、水泥生产、销售;铁矿石销售;钢材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铸锻件、机电设施制造,机械加工;技术开发;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仪器检测;工程设计,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日用品销售;房屋租赁;干洗、广告业务;机电设施维修及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预制构件加工;有线电视网络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送;文化产业服务;会务、展览服务;家用电子(电器)产品销售;党校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下限分支机构)烟(零售)酒糖茶,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服务;打字复印;许可范围内印刷;普通货运、客运、租赁;专用铁路运输;供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莱钢大道技术中心办公楼,注册资本63.14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向东,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型钢、板带钢材、生铁、钢坯及钢铁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动力供应、技术合作;铁矿石、球团矿、烧结矿、钢铁原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9.77%的股权。成立于1994年10月11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969号,注册资本39385.52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新民,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冶金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的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项目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城乡规划服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制造、安装、调试;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清洁生产技术咨询;建筑、市政、环保、冶金、电力、化工、建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能源管理领域的技术咨询;环保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7%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驻地,注册资本25281.92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汝海,经营范围:汽车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普通货运,石灰石开采,水泥的委托生产(限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冶金辅料(石灰和轻烧白云石煅烧、白云石采购与加工)、新型激发剂、水泥熟料、水泥、矿渣粉、水泥制品及其它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环保滤料、金属颗粒(不含贵重金属)的批发零售;钢结构制作安装与维修,设备安装、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机械加工;石灰石加工、销售;钢渣粉、钢铁渣粉的生产、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煤炭批发。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友谊大街34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苗成立,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市际包车客运,甲苯、苯、粗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煤焦油、洗油、煤焦沥青、杂酚、萘、氢氧化钠的批发,柴油、汽油零售(限分公司经营)。(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媒体广告代理服务;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阀门、管件、钢材、钢坯、生铁、铁矿石、铁精粉、建材、服装、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润滑油、耐火材料、冶金辅料的批发零售;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电气机械及工程机械销售维修;废旧金属制品回收;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净水剂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空压机销售、总成修理、维护;群众文化活动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房地产销售、策划、咨询服务;房屋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东大街57号,注册资本1.20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巩秀亭,经营范围:爆破工程施工(按许可证范围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备件加工制造、销售;仪器仪表和高低压电气设备的销售;矿山建设安装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皮鞋及皮革制品、劳保皮鞋、机件产品、铁矿石、铁精粉、球团、石灰石、水泥、石灰的生产销售;钢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劳保护品的批发零售;矿山建设技术咨询;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南岭大街28号,注册资本1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庆军,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炼钢拆炉机维保、作业服务,道路保洁,大型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3类、4类1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内铁路、公路、内河航运、港口的货物运输代理,水陆联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配载信息咨询;土石方工程施工;车辆停放服务;汽车修理;机械设备、车辆、厂房租赁服务。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敏,经营范围:焊管、铁合金、钢材、耐火材料、脱氧剂、冶炼辅料、草绳、法兰盘、水处理剂、合成渣、KR脱硫剂、钙铁粉、改质剂、覆盖剂、脱磷剂、脱硅剂、复合脱氧剂、铝质脱氧剂、碳化钙的生产销售;木材、建材的批发零售;机械、铆焊、废钢加工;设备安装;厂内运输;房屋、设备租赁;钢铁冶炼废渣加工销售;锻造加工;钢压延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进出口的除外);工业包装服务;带钢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乙炔气生产销售,乙炔气瓶检测(限分公司经营);污泥压球;劳动力外包;热电偶、取样器、复合探头的生产销售;挡渣器、石墨的生产销售;草编制品的生产销售;包芯线的生产加工;连铸机钢坯火焰切割作业劳务分包、炼钢铁水脱硫作业劳务分包。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东首,注册资本5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翟所慧,经营范围:散装食品、冷冻冷藏及常温保存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客房,饮料、冷冻饮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工业管道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无压力管道安装、防腐、维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应;供水管道安装维修;钢制品及绿色墙材开发;新型型材生产加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室内环境监测;家政服务;广告业务;房屋修缮;绿化养护;花卉苗木、草坪、蔬菜种植销售;门窗批发、安装;干洗服务、太阳能安装;炉具维修;钢材、建材、建筑陶瓷、消防器材、焊接材料、管材、管件、灯具、水泥制品、装饰材料、工程机械、电气机械及配件、铸件、仪器仪表、液压件、汽车配件、文体办公用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电线电缆、通讯器材、环保设备及配件、炉具、水电暖器材、轴承、水处理剂、乳胶漆、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化妆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家具、劳动防护用品、水产品、水果批发零售;为企业提供现场污水处理服务;针织纺织服装、特种劳动防护服装的加工销售;热力供应;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乐园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丙烯酸清漆、醇酸漆稀释剂、粗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煤焦油、石脑油、洗油、重质苯、蒽油乳剂、煤焦沥青、杂酚、萘、氢氧化钠的销售;射击、射箭馆场服务(以群众娱乐为主);娱乐性军事训练、体能拓展训练服务;室内外休闲健身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9号,注册资本102,6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李涛,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冶炼、房屋建筑、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业建筑、设备安装、民用建筑,预先制作的构件,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安,建筑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运输,工业炉窑,食宿、房屋租赁服务(限分公司经营),铝塑门窗加工安装,防腐保温施工,房屋修缮,轧辊生产销售,新型建材、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钢材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设备租赁;铁路工程施工,中低速磁浮列车轨道产品制造、安装及销售,钢结构车站制造及安装,桥梁钢结构制造,中低速磁浮列车轨道工程总承包(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制造)。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5%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北,注册资本418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涛,经营范围:锚链、海洋系泊链及附件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服装、砂轮、钢材、煤炭、矿石、耐火材料、生铁块销售;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劳务输出。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钢城区钢城大街8号众赢创富中心大楼4层,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占辉,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工程项目造价、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服务、管理及投资咨询;设备监理,项目招标代理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以上项目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19层,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兴强,经营范围:钢铁生产用原材料、钢铁产品及其副产品营销售卖、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初步加工;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及制品、炼焦产品、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建材、木材、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和塑料制品、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销售;谷物、豆类、薯类、棉花批发销售;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销售;经济贸易咨询;翻译服务。

  该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志国,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钢材、矿产品、煤炭(不含市区露天散煤)、焦炭、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化肥、建筑材料、木材、纸浆、初级农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废旧物资回收。

  该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39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台俊利,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批发零售:农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37%的股权。注册地位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和玉,经营范围:配套炼铁炼钢系统工程;钢压延加工;对工业项目的投资;建材、钢材、木材、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工业清洁煤、焦炭、五金交电、矿产资源销售(国家禁止买卖的矿产资源除外);销售型钢、板带钢、炼钢炼铁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动力供应,技术合作;搬运装卸及物流服务;集中供热;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代客理财等业务)。

  本公司是该公司的参股股东,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8.54%的股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30层3012室,注册资本116623.75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天罡,经营范围:煤炭洗、选、配加工;线上及线下销售:煤炭(不含市区散煤)、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煤炭技术开发及服务、煤炭信息咨询;普通货运;机电设备租赁与修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本公司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济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钢材、钢坯、铁矿石、辅助材料、燃动力等。公司向济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等,接受其提供的运输、维修等服务,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按质、按量、按时提供产品。

  (2)本公司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仪表维护等服务;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运输、维修等服务。

  (1)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钢材、钢坯、铁矿石、燃动力等销售;莱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备件等。

  (2)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仪表维护、计量服务、火车运输、营销代理等服务;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运输、维修、卫生保健、公安消防、建安劳务等服务。

  (3)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租赁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1)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山钢国贸及其子公司提供钢材等销售;山钢国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铁矿石等原材料。

  (2)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其代理本公司所需的铁矿石等原燃料采购;委托其代理本公司出口销售钢铁产品等产品。

  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约定公司向其提供生产组织、设备运行、物流运输、环保治理、安全保卫、技术研发等综合服务。

  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化原则,按不高于或不低于与其他第三方接受、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平合理原则。国家有明确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明确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参照价格的按照社会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不适于招标的一事一议,按合理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有利于本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由于钢铁生产的特点和连续性,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以上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无影响,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在协议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在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及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王向东先生、孙日东先生、陈肖鸿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资料并结合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的票据贴现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3家成员单位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现有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3家,其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3,947.54万元(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7.9825%;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78,052.46万元(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6.0175%,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

  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监管及监测指标情况如下: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公司担保余额为19.08亿元,不高于资本总额。

  4.有价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公司有价证券投资比例为15.41%,低于70% 。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为0.07%,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上述第1、2、3、4、5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中“四(二)服务内容”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万元,存款余额为568,742.16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如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保如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飞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安宾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2万元,合计168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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